鄂州市3名青年网赌代理被判刑
近日,经湖北鄂州市梁子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,当地法院对张某等3人开设赌场案作出判决,因涉案人员全部认罪认罚,且主动退出违法所得,经酌情予以从轻处罚,张某、王某、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不等,各并处罚金一万元。
“这3名被告人,均为20多岁的年轻人,大好年华,为何会走到如此地步?究其缘由,都是网络赌博惹的祸。”9月6日,承办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2020年,张某开始在某棋牌APP平台赌博,玩了一段时间后,他发现了一个“发财门路”:为网络赌博平台推广、发展会员可以从中抽头渔利。
张某脑门一热说干就干,先后建立多个微信群,邀约微信好友进群后,再通过“人拉人”的方式壮大队伍,并组织群内人员在网络平台进行赌博。先后发展王某、李某等数十余人,从中获取佣金6.78万元,其他被告人均有不同数额获利。
承办检察官在提审时,几名被告人都表示,最初是参与赌博,后来发现可以通过组建微信群发展下线的方式赚钱,他们认为这样来钱快,不用过多费心,动动手指、点点屏幕就行了,而且觉得在网上邀约人赌博,就像平时喊人打麻将一样,就是玩玩儿,没有风险。
在审查起诉环节,经过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,3名被告人认识到了行为的危害性,积极主动退还赃款,均愿意认罪认罚,经综合考量,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。记者了解到,3名被告人未上诉,判决已生效。
承办检察官提醒,天上不会掉馅饼,为赌博平台推广,发展会员获利不会迎来一夜暴富,而是法律的制裁,在任何形式的网络赌博前面,大家千万不能“孤注一掷”,以免走入犯罪的深渊!